砖厂粘土出让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资源储量检测与意见征询
进行资源储量检测,并编制资源储量检测报告。
征求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并获得同意并签署的粘土出让意见书(涉及水利部门的还需其签署意见)。
申请与受理
由镇政府、国土所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涉及河道淤泥的开采还需水利部门签署意见。
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初步调查与初审,并出具资源出让初审意见。
现场核实与方案编制
地矿科派员现场核实,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地矿科编制出让方案,包括矿区的概况、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式、出让收入的收取方式、采矿权有效期限等内容,并报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市场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出让底价(不得低于最低保护价)。
公告发布与竞买申请
县国土资源局发布出让公告,并拟定出让文件。
有意向的竞买者到国土资源局报名,填写竞买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法人身份证明、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并交纳报名费及竞买保证金。
竞买过程
组织竞买活动,确定中标者。
中标者需领取成交确认书,并签订出让协议书与承诺书。
受让方需交纳采矿权价款及开采保证金。
验收与管理
受让方申请验收,国土资源所跟踪管理,监督取土全过程。
后续手续
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整个流程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出让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建议参与出让的各方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程序,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