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的修正程序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提议修正
修正多边条约的提议必须通知一切缔约国。
提议修正的主体可以是条约的缔约方或国际组织。
参加决策
每一缔约国都有权参加对该提议采取何种行动的决定,以及参加修正该条约的任何协定的谈判和缔结。
修正条约的协定对于非协定当事国的国家无拘束力,这些国家仍然适用未修正的条约。
修正案的通过
修正多边条约的协定需要获得全体当事国的同意才能通过。
对于修正协定生效后成为条约当事国的国家,如果该国没有相反的表示,应视为修正后条约的当事国。
修正案的生效
修正案的生效通常需要所有缔约国的批准或接受。
修正后的条约对所有当事国具有约束力,除非另有约定。
总结来说,条约的修正程序包括提议、通知、决策、通过和生效等步骤,所有缔约国均有权参与并决定是否接受修正内容。修正后的条约对未参与修正的国家仍然适用未修正的条款,除非这些国家明确表示接受修正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