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违建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发现违建并进行举报
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联系城管执法部门进行举报。
向当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投诉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拍下违章建筑的照片作为证据。
立案
执法部门在接到投诉、举报或发现违法事实后,认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会立案进行查处。
立案时应注意,只有具备相应执法权的部门才能立案,如规划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乡、镇人民政府等。
调查程序
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调查过程中应查明违章建筑的事实、原因、结构、面积、用途等。
决定程序
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被处罚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执法人员应听取其意见。
如涉及听证,应听取调查人员、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
送达程序
执法机关决定进行处罚后,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程序
被处罚人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拆除违章建筑,执法部门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限期拆除、没收等。
对于拒不拆除的当事人,执法部门将其违法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可能通过公告等方式公开。
建议:
在举报违建时,尽量提供详细的信息和证据,如违章建筑的位置、照片等,以便执法部门能够更快地处理。
了解当地的举报渠道和流程,以便更高效地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