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用人程序是指中国共产党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民主推荐
由党组确定工作方案并主持,办公室组织人事干部实施。
民主推荐包括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处室推荐或局领导成员推荐,推荐者应真实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
组织考察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全面准确地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
考察后由考察人员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集体决定
选拔任用干部由局党组研究作出任免决定。
集体研究前,书记可以与分管领导进行酝酿,充分交换意见。
研究时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表意见,并实行无记名票决制。
任前公示
经党组研究拟提拔任用的干部,通过公示函在局机关内部予以公示,内容包括拟任用职任及基本情况,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无异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期内实名反映举报的问题,及时予以调查,并向党组汇报,由党组研究决定是否任用。
任前谈话和正式行文
对拟提拔干部进行任前谈话,明确岗位要求和期望。
正式行文任命干部到新的岗位。
送干部到任
组织部门将干部送到新任职单位,并进行交接。
试用期一年
新提拔的干部通常有一年的试用期,期间需接受全面考核。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民主性和透明度,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