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牌照保留程序如下:
注销登记
先办理原车的注销登记。
申请保留号牌
在车辆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携带身份证、原车注销证明等相关资料到车管所申请保留号牌。
审核与临时号牌
车管所审核通过后,会先发放临时号牌,待新车上牌时再制作正式车牌。
手续与条件
申请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车辆使用满一年、拥有原机动车超过三年、处理完所有交通违章记录等。
所需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机动车转移或注册申请表、车辆交强险凭证、年检合格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来历证明、购置税完税证明等。
选号方式
车主可以选择互联网选号(自编或随机)或到车管所现场选号。
保留期限
满足条件的车辆在使用满一年后可以申请保留原车牌,保留期限可达一年之久。
转移、注销或迁出
当车辆进行转移、注销或迁出时,车主也可以申请保留原车牌,保留期限同样为1年。
处理违章记录
在申请保留原车牌前,必须确保处理完原车的所有交通违章记录,这是保留号牌的前提条件。
建议:
如果原车牌数字组合有纪念意义或让您顺心,建议保留。
申请前务必确认所有相关手续和违章记录已处理完毕,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