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补职工代表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宣传发动:
企业工会或相关部门应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增补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选好职工代表。
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
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按有关选区大多数职工的意愿确定代表候选人。
直接选举职工代表:
各选区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组织职工进行直接选举。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大型企业或集团,可以在分厂或车间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中推选产生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资格审查:
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公布代表名单:
组成代表团(组),选举产生代表团(组)长。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职代会筹备领导机构批准。
职工代表增补:
当职工代表因工作调动离开本选举单位,或因离退休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原选举单位按程序增补代表并报单位工会,资格审查有效后,即为正式代表。
建议:在增补职工代表的过程中,应确保选举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尊重职工的意愿和权利,以提高职工代表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同时,企业应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为企业的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