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勘察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调查询问和现场勘验
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和现场勘验。
勘验过程包括笔录、照片、测绘、相关审批材料和其他违法占地证据等,以确认建筑是否违法、违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对确认的违章建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行政处罚权力告知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处罚及其依据,保障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将违章建筑相关事由报区建设局,区建设局审核后,符合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行
对于需要强制拆除的违章建筑,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若当事人逾期未拆,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这些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违章建筑的认定和拆除工作合法、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