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市级劳模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5 20:07:50 手机游戏

评选市级劳模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推荐与初评

被推荐人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行政机构、工会组织集体研究,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本单位张榜公布。

推荐的劳模人选需经过基层单位的民主推荐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复审与公示

各单位推荐的劳模人选需上报到市级相关单位,进行业绩等材料的复核。

通过复核的劳模候选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公布举报电话。

审批与表彰

全市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对象上报至市委、市政府审批。

市委、市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劳模进行命名表彰,或推荐参加全国、全省劳模评选活动。

审核与上报

各部门召开部门会议,依据评选标准和要求通过民主评议、综合考评的形式推荐候选人。

各部门将推荐人名单及书面业绩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将被退回。

申报与批准

评选授予市级劳动模范需要经过市级表彰奖励主管部门的申报和州表彰奖励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开展评选和表彰工作。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从而保证评选出的市级劳模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