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劝退学生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认违规情况
核实学生是否违反了学校管理制度,如旷课、迟到早退、考试作弊等。
核实学生行为是否符合劝退标准,如严重违纪、屡教不改等。
法律依据
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在九年义务制教育期间,学生一般不能被劝退,除非造成严重伤害。
程序正当
通过正式渠道通知学生,如学校官方通知或老师与学生的沟通。
提供合理的解释和依据,让学生明白劝退的原因和后果。
提供选择,如正式退学或缴纳试读费用降级试读。
确保学生理解每种选择的后果,并自愿作出决定。
申诉途径
提供学生申诉的途径,如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或教委投诉。
确保学生了解自己的权利,并有机会进行申诉。
办理程序
获取指导老师或辅导员同意签名及学院公章确认。
财务部门确认无学费欠款并获得财务章。
图书馆确认所有借阅书籍已归还并获得工作人员签字证明。
网络中心取消校园卡权限并完成签字。
核实教材费用是否结清,教师签字确认后,教务处注销并盖章。
办理住宿退宿,清理宿舍并交给宿管检查。
特殊情况
违反校规、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或对他人有重大影响。
学业表现极差,如持续成绩差或作弊行为。
不遵守住校管理规定,影响他人学习生活。
自动退学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家长意见)递交给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再送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作退学处理。
自动退学的学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好所有离校手续,学校按规定发给肄业或退学等相关证明。
所需材料
学生及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退学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自动退学:高中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8周或累计旷课10周及以上,经学校与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者;或休学期满,经学校与家长联系仍未复学或未按期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经学校报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按自动退学处理。
劝退学生是一个严肃的过程,需要遵循正当程序,确保学生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在实际操作中,学校应综合考虑学生的整体表现,避免仅因学业成绩不佳而劝退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