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保释
由当事人或其家属向办案机关提出保释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经济担保证明等。
评估与裁定
办案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情节、嫌疑人个人情况,决定是否同意保释以及具体金额。
支付保证金
保释金需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缴款后需保留相关收据,以备查验。
签订承诺书
法院批准保释时,会设定被告人提交及时参与出庭、不会毁灭证据的承诺书,提交保证金缴纳约定书,提交第三者的担保书,金钱托管,不允许法院同意的出国禁止等一个以上的条件。
执行保释
保释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遵守保释条件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违反保释条件的后果
如被告未遵守保释条件或未按时出庭,其行为会被认作违反保释规定,警方会重新将其拘捕监押并撤销给与其的保释。被告以后将无法再次获得保释。
这些步骤概述了保释的基本流程,具体细节可能因司法管辖区和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