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一名党员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入党申请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可以向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
党组织派人谈话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党组织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28周岁以下的青年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优。
党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数量为1-2名正式党员,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其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确定入党介绍人,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指导其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相关情况。
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预备党员接收
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
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
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
预备期一年,预备党员继续接受党组织教育、培养和考察。
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转正
党委审查,符合条件的转正,不符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转为正式党员。
建议:
党组织应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和程序合规。
入党申请人应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积极接受党组织的培养和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