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招标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采购人编制计划
采购人需要编制采购计划,并将其报送给财政厅政府采购办进行审核。
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
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市场调查与招标文件编制
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招标须知
投标须知
合同条款
技术规格
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供货一览表、报价表和工程量清单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招标通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采购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采购货物的性质、数量及交货地点,需进行工程的性质和地点或所需采购的服务的性质和地点
要求供应货物的时间或工程竣工的时间或提供服务的时间表
将用以评审供应商资格的标准和程序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地点
采购实体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及支付方式
提交招标书的地点和日期
开标日期、时间和地点。
出售招标文件与资格预审
出售招标文件,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接受投标人标书
接受投标人的标书。
公开开标
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评标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确定中标人
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发送中标通知书
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
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
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这些步骤确保了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有助于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并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