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价拍卖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法院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价格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
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法院确定拍卖机构后,与其协商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
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并对拍卖标的进行展示,以便潜在买家了解拍卖详情。
确定拍卖保留价
根据评估结果,法院确定拍卖保留价,这是拍卖中买家需要达到的最高价格。
举行拍卖会
拍卖会通常公开进行,买家可以现场或通过网络参与竞拍。竞拍成功的买家需要支付保留价。
确认拍卖结案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并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
拍卖失败后的处理
如果无人竞拍或拍卖失败,拍卖机构可以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如果二次拍卖仍失败,可以再次降价拍卖,最多进行三次拍卖。
这些步骤确保了拍卖过程的透明性、公正性和合法性,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建议在参与拍卖时,买家应仔细了解拍卖公告和保留价,以便做出明智的竞拍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