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毕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认毕业资格
确保所有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已经满足。如果未获得毕业资格,通常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回校申请参加重修或补修。
提交申请
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结业情况和申请毕业的理由。
填写相关的审批表格,如“结业证书换取毕业证书”的审批表和学士学位申请表。
缴纳费用
根据学校规定缴纳重修或补修的费用。
完成额外要求
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并确保符合学校要求。
如果需要,参加毕业典礼或其他学校规定的活动。
等待审核
提交所有材料后,等待教务处和学院审核。
审核通过后,学校会安排制作和颁发毕业证书。
此外,如果学生自结业起两年内可以旁听方式继续完成学业(须交纳相关费用),达到毕业要求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行为表现证明,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报教务部/医学部教育处批准,准予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建议学生在继续毕业程序中,及时关注学校的毕业公告动态,按照学校规定完成所有步骤,以确保顺利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