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务人恶意逃债时,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法律程序来追回欠款:
提起诉讼
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在起诉时,需要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在立案后会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如果债务人在公告期届满后仍不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在获得胜诉裁决后,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债务人支付欠款。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无争议。
申请宣告失踪
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后,财产代管人可以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请求撤销行为
如果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此外,如果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或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些行为。
企业清算
如果企业恶意逃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企业进行清算,并要求股东们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在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和恶意逃债的证据。
收集证据
债权人应搜集好证据材料和起诉状后去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应包括借据、转账记录、合同等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文件。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后,法院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申请执行监督
如果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上级法院对原法院的执行进行监督。
通过以上法律程序,债权人可以有效地追回被恶意逃债的欠款。建议债权人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