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诉讼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起诉阶段
起草起诉状:原告需要起草起诉状,明确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
准备证据:整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提交起诉状和证据:将起诉状及证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法院立案庭,请求立案。
诉讼管辖与诉讼时效: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注意诉讼时效,确保在时效期内提起诉讼。
答辩阶段
送达起诉状:法院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提交答辩状:被告需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答辩,否则法院将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庭审阶段
传票与开庭:法院会发送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双方需按时到庭参加诉讼。
法庭调查:在庭审中,双方就证据效力、真实性等进行辩论,可提出质证意见。
法庭辩论:双方就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原告及其代理人、被告及其代理人分别发言,互相辩论。
和解:若双方有和解意愿,可在法官主持下当庭和解。
判决与上诉阶段
判决:庭审结束后,法院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上诉: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执行阶段
强制执行:判决生效后,若被告不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是一般家庭诉讼程序的概述,具体程序可能因案件类型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提起诉讼前,详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诉讼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