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遗嘱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书写遗嘱内容
遗嘱人使用电脑将遗嘱内容书写完整。在书写过程中,可以选择使用任何字体、字号和办公软件,书写形式不受限制。
打印遗嘱
使用打印机将书写好的遗嘱打印出来。打印时可以使用任何类型的打印机和纸张,但必须确保打印的内容与电脑上书写的内容一致。
见证人参与
打印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需要全程参与遗嘱的订立过程,包括书写和打印两个步骤,并在遗嘱的每一页上签名、注明日期。
签名和注明日期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打印好的遗嘱每一页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这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其他附加措施
为加强打印遗嘱的真实性,遗嘱人和见证人可以采取在签名处及打印出来的遗嘱上捺手印、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注意事项
打印遗嘱虽然便捷,但也存在被伪造、篡改的风险。因此,必须严格遵守上述程序,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遗嘱人不会使用电脑等电子设备,可以请他人代为录入并打印,但代为录入的人应当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有效地订立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打印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