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签订赠与合同
赠与人与受赠人需要签订一份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这份合同应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赠与房屋的基本状况、赠与理由、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
办理公证
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赠与合同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以保障赠与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缴纳相关税费
受赠人需要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并领取契证。此外,赠与双方还需要按规定缴纳其他相关税费。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赠与双方需要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提交必要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房屋赠与申请表、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完成登记手续后,房地产管理机构会核发新的房产证,正式将房产过户给受赠人。
交付房屋
赠与人需要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建议在办理房屋赠与时,双方应保持沟通与透明,确保所有步骤和文件都符合法律规定,以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