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公司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名称预先核准
确定公司名称并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提交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拟定公司名称、注册资金额度、各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及公司的经营范围等信息。
注册资金验资
根据核发的查名核准单、银行询证函及一套章,前往银行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并由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签字确认
合伙人需携带身份证亲自前往工商所进行签字确认,签字完成后,由工商所人员确认无误,签字生效。
办理营业执照
准备相关资料,包括《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如有)、监事会决议(如有)、公司章程、股东或发起人的身份证明、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住所使用证明等,提交至工商局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核发营业执照正副本及电子营业执照。
刻制公司印章
领取营业执照后,可以到合法的刻章地点进行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的刻制。
办理税务登记
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拿到开户许可证后到工商局办理注册资金的划转,开始正式经营。
开设银行账户
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后,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到银行开立公司的基本账户。
其他后续手续
包括申领发票、办理税种登记、办理税种核定、办理印花税业务、办理纳税人认定、办理办税员认定、办理发票认购手续等。
以上步骤完成后,合伙企业即正式成立,可以开始合法经营。建议在合伙开公司的过程中,所有步骤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