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诉求的处理程序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形下的处理程序:
单位名誉权受损的诉讼流程
原告(单位)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开庭时间,双方准时出庭。
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法庭辩论阶段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及时判决。
判决宣告。
企业诉求的受理流程
企业用户通过服务大厅、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号和平台网站等渠道提交诉求。
接到的诉求根据业务类型转化为工单,并在平台系统内提交,形成系统行划分。
无效工单进行回访,满意则归档备案,不满意则再次沟通,确认有效工单后提交到智能分析分类系统。
有效工单进入智能分类系统后,按行业、地区、审批事项、主管处室等分类,并派单处理。
根据分类结果进行查看,不满意需及时与企业用户沟通,责处室、单位不及时处理工单或不作为需通过专线反馈给领导小组。
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判决结果不满的上诉程序
用人单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
准备完整的起诉状,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资料及职位信息,并详细阐述对仲裁裁决结果的异议原因及诉求。
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据、考勤记录等。
法院在收到上诉申请后,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
企业诉求的办理流程
诉求收集,包括助企服务员收集、集中走访收集和企业线上提交诉求。
受理登记,市精准服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集到的诉求进行登记,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分析研判,对诉求进行分析研判,形成交办清单,明确办理单位、要求和时限。
流转交办,根据诉求类型和紧急程度,分别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办理或提出解决方案。
结果反馈,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或提出解决方案,并向企业和市企服办反馈办理结果。
劳动局投诉流程
准备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据、考勤记录等。
协商调解,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投诉举报仲裁,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常规途径解决劳资纠纷
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方式解决,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或委托律师进行追讨。
企业劳动纠纷处理程序
协商程序。
调解程序。
仲裁程序。
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
企业诉求线上线下“一口收办”流程
线上通过“为企服务”平台等渠道反映问题,实现收办企业诉求线上全覆盖。
线下通过畅聊早餐会、企业家接待日等渠道收集诉求,由市企业服务中心统一转办分办。
诉求交办,2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办分办,并实行首问负责制。
诉求办理,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或提出解决方案,并反馈办理结果。
根据以上流程,单位可以根据自身诉求的性质选择合适的程序进行处理。如果涉及诉讼,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