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终止后,将 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调解终止后的工作交接
委派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特邀调解员应当将调解协议提交人民法院备案。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规定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委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特邀调解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调解协议,由人民法院审查并制作调解书结案。
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裁定。
委派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调解员应当将当事人的状等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当事人坚持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登记立案。
民事诉讼开庭程序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核对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信息。
告知双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法庭调查:包括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庭辩论、相互发问。
最后陈述。
庭审结束。
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规定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总结:
调解终止后,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具体程序包括向人民法院提交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或者直接进入诉讼程序,按照民事诉讼开庭程序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