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
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其作出的裁定为终审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上诉。
小额诉讼程序中作出的裁定:
小额诉讼程序旨在快速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通常实行一审终审制,所以该程序下作出的裁定不能上诉。
特别程序作出的裁定:
特别程序是针对特殊类型案件设立的一种审判程序,例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等,这些案件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允许上诉。
督促程序中作出的支付令裁定:
督促程序是一种快速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程序,债务人如果对支付令有异议应通过特定方式提出,而不是通过上诉,该裁定不能上诉。
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
根据《民法典》,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也实行一审终审,而不是离婚案件。
一审过了上诉期的案件:
即一审判决已经生效的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属于一审终审的案件不能上诉。
按照特别程序审理后作出的裁定:
除了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以及驳回起诉的裁定外,其他的裁定如按照特别程序审理后作出的裁定,二审法院的终审裁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都是不能上诉的。
建议:
对于已经作出的终审裁定,如果认为存在错误,可以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来寻求法律救济。
在进行诉讼时,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便正确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