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冤案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上诉
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不服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的,可以向二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判决的执行。
再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六个月内审查决定是否再审。有特定情形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
申诉可以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进行,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申诉受理审查处理的法院为终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抗诉
不服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再审判决的,以及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其他途径
可以通过寄信给负责的机关、部门邮寄信件。
可以找律师,借助互联网有效表达诉求。
建议:
找律师:借助专业律师的帮助,可以更有效地进行申诉和再审程序。
收集证据:认真收集和整理证据,特别是能够证明当事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
咨询法律专家:在正式提交申诉前,可以先咨询法律专家,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
这些程序可能会比较复杂且耗时较长,因此建议当事人保持耐心,并在整个过程中积极配合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