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审查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人需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国申请审批表》。
详细填写《中国公民出国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单位或派出所的政审意见。
提交个人资料
交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影印件。
提交4张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
提交旅行费用证明
提交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
政审
市委组织部干审科审核,市委主管签字,盖市委组织部章,盖市委章。
县副处级以上干部必须市长签字,政审批件县副处级以上干部必须书记签字。
县正科级以下干部,政审批件由市委组织部审批,出国任务件由市外办审批。
办理护照
申请人需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并在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递交签证申请
到外国驻中国领事馆递交签证申请资料,包括有效的护照、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各种证件、签证申请表格等。
接受面试
到外国驻中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面谈。
国内主管部门审查
大使馆或领事馆将申请材料上报国内主管部门审查。
领取签证
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通知使领馆发放签证。
边防检查、海关检查和安全检查
出国时需通过边防检查、海关检查和安全检查。
建议在办理出国手续时,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