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议之后,根据《罗伯特议事规则》,其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提出动议:
成员通过动议的方式提请大会讨论、审议及决定某一事项。动议可以是行动计划、表达某一看法或进行某项调查等。
附议:
动议需要另一名成员附议,之后大会主席确认为当前议题。
辩论:
在充分辩论之后,成员进行表决。
表决:
成员进行表决,主席宣布表决结果。
总结起来,从动议开始到办结,需要经过以下六个环节:
1. 成员提出动议
2. 另一名成员附议
3. 大会议题确认
4. 充分辩论
5. 成员表决
6. 主席宣布表决结果。
这些步骤确保了动议的提出、讨论、审议和决策过程是有序和透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