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是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5 08:22:56 手机游戏

开庭前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庭前准备

送达起诉状副本: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需在收到后提交答辩状。

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法院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并确定当事人对管辖是否有异议。

确定合议庭成员:当事人无异议的,法院确定合议庭成员并告知当事人。

审核案件材料:审判人员会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核和收集,必要时进行补充调查。

通知诉讼参与人:通知尚未参加诉讼但需要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

宣布法庭纪律: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并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开庭审理前的宣布

查明到庭情况:书记员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核实身份: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法庭调查前的准备

归纳争议焦点: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在法庭调查结束前,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有意见及补充。

其他准备工作

组织庭前调解:一般情况下,法官会组织庭前调解,若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则直接开庭审理。

审查认罪认罚:如被告人认罪认罚,审判长应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提高审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