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厂验收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核对单、证
核对验收通知单、磅码单、发货票、质量证明书、装箱单、运单和途中情况记录等。
实物检验
对材料数量和质量的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尺寸精度、机械性能等。
数量检验
根据供货单位附来的单证,按实到物资的品种、规格进行数量检点,可以采用抽样检点。
人员检验
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检验方式,如仓库人员自行验收某些材料,但需事先获得企业供应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同意。
填制收料单并通知财会部门支付货款
材料验收后填制“收料单”,并与验收通知单合并填制或单独填制,至少填制三份,分别留存、登记材料明细账和交给财会部门。
检验合格与不合格处理
检验合格时,在原料单上加盖“合格章”,并依据收料凭单开立验收凭单,双方各保留一联以便追溯,仓库人员执行入库动作。
检验不合格时,在包装上贴“不合格标签”,记录不合格事项及原因于进料检验日报表中,并开立供货商质量改善报告,由相关部门会签后作最终判定,若不合格则开立验退单。
不合格品处理
特采:若急需使用或应供货商请求而做特采处理,依据不合格品管制作业程序之规定,由生管单位统一开出特采申请单会签相关部门决定处理方式。
重工、筛选:分为我司代供货商重工或筛选、供货商来厂重工或筛选、退回供货商重工或筛选。若我司代为重工或筛选,由生管统一安排重工时机及人员;若供货商来厂或退回则统一知会供货商。
拒收:IQC知会采购由采购通知供货商将货拉回。
检验资料回馈
进料检验人员应将每批进料之记录记载于进料检验日报表上,以作为供货商评比之依据。
质量异常处理
若不合格经最终判定为质量异常时,IQC人员须开出供货商质量改善报告,给单位主管核实并会签采购人员后由采购通知供货商要求供应商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改善对策的回复。
供应商质量评比
IQC人员于每月月初对上个月的供货商质量状况进行评分,将记录于月份厂商进料质量评比表中。
这些步骤确保了进厂原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规定要求,并便于后续的质量管理和问题追溯。建议各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验收流程的有效性和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