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走的程序主要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程序
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持有效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与登记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程序
起诉与受理
一方向对方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附上起诉书及证据。
审理
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进行调解或直接开庭审理。法院审理过程中会调查双方的感情状况、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
判决
法院根据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
所需材料
协议离婚:双方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身份证。
诉讼离婚: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其他证据材料等。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流程简单快捷,但需注意冷静期的设定和离婚协议的合法性。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程序较为复杂,但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强制力。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可以更高效地解决离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