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肩挑”是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由同一人担任。实行“一肩挑”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重新选派型
按照村委会成员补选程序补选村委会主任。
按照村党支部成员补选程序补选或任命书记。
书记兼任型
按照村委会成员补选程序,依法选举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
主任兼任型
按照村党支部成员补选程序,依法选举(或任命)村委会主任担任党支部书记。
机关干部下派型
乡镇党委直接下派机关党员干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
竞选择优型
采取公推直选的办法,由党员群众直接推选出最认可的人选(书记或主任)。
组织民主测评
村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和群众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公开测评。一般要采取分别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推荐测评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一起测评的方式开展。党员民主测评必须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党员到会率在80%以上。群众测评可以视村规模大小、人口的集中程度等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或户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测评前一般应在大会上或广播发表竞职演说,提出工作思路,承诺任期目标,接受党员群众的提问。测评要当场投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公告和审议
根据测评结果,村党支部、村委会及时发布公告,告知全体党员、村民辞职生效。
选举大会
在正式选举大会上,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并且村主任票第一,才可以成功当选村主任,完成“一肩挑”的任务。
上级指导
村“两委”换届全程在上级指导组的指导监督下进行,上级会对候选人的参选资格、工作能力、群众口碑、工作作风、廉洁参选等进行全过程的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提前排除在外。
通过以上程序,可以确保“一肩挑”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农村治理的绩效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