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将遵循以下程序:
公安机关立即逮捕:
公安机关在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会立即执行逮捕行动。
送看守所羁押:
逮捕后,犯罪嫌疑人会被立即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除非无法通知。
立即讯问:
犯罪嫌疑人到达看守所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讯问,以确定其是否符合逮捕条件。如果不符合逮捕条件,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立案侦查:
如果公安机关在讯问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行为,应当立即立案侦查。
审查决定起诉: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会将案件材料、证据和起诉意见书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司法判决:
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提起公诉后,案件将交由审判机关进行司法判决。
总结起来,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的程序包括:公安机关立即逮捕、送看守所羁押、立即讯问、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审判机关作出司法判决。整个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