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其中标结果,该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结果公示
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公示期通常为3至5个工作日,以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范围、工期、付款方式、质量要求等。
缴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3天公示期之内,中标人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通常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缴纳中标服务费
公示期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需要缴纳中标服务费,具体费用参考招标文件的要求。
领取中标通知书
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后,中标人可以领取中标通知书。
提交书面报告
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招标人应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招标货物基本情况、招标方式、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评标报告、中标结果等。
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合同备案后,招标人应退还投标保证金。
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完成后,招标人应退还履约保证金。
履行合同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中标项目。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中标过程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合法性,同时保护招标人和中标人的权益。建议中标人在整个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操作,以确保顺利完成合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