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有什么分类

时间:2025-01-25 05:55:08 手机游戏

行政程序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类,具体如下:

内部行政程序与外部行政程序

内部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内部行政行为时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如国家公务员的任免程序、报告审批程序、公文处理程序、规章备案程序等。

外部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作出外部行政行为所遵循的程序,如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等。

抽象行政行为程序与具体行政行为程序

抽象行政行为的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抽象行政行为所必须遵循的步骤与方式,包括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的制定程序。

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所必须遵守的步骤与方式。

法定行政程序与意定行政程序

法定行政程序是指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行政主体必须遵循的行政程序,如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程序。

意定行政程序,或称自由行政程序,是指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和要求,由行政主体自由裁量决定或选择采取的行政程序。

事先行政程序与事后行政程序

事先行政程序是指行政行为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的程序,如行政立法之前的听证程序、行政决定产生之前的行政检查、调查程序。

事后行政程序是指行政行为实施后,为确定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以及纠正违法、不当行为而适用的程序,如行政复议程序。

主要行政程序与次要行政程序

主要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若不遵守将可能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实质影响的行政程序,如行政处罚中的表明身份程序、说明理由程序和听证程序等。

次要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不遵守并不会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实质影响的行政程序,如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超过法定期限。

主动行政程序与依申请行政程序

主动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主动引发或终结的行政程序,如行政机关施行调查事实的程序。

依申请行政程序是指必须由行政相对人申请才有程序开始或因行政相对人撤回申请而使程序终了的程序,如行政许可程序。

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与行政司法程序

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律规范时所适用的程序,包括听证制度、会议制度、专家论证制度以及备案制度等。

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所适用的程序,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强制执行等方面的程序。

行政司法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以第三方公断人的身份,依法解决行政管理范围内的纠纷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包括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裁决程序等。

这些分类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行政程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并指导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在实际操作中遵循相应的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