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的离婚程序主要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准备的材料包括: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协议书等。
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由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审查与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其齐全、规范、有效。
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
起诉
一方起诉离婚至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
提交的材料包括:起诉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法院受理与调解
法院先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不成的,判决离婚。
法院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并进行庭前调解。
开庭审理与判决
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应先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以减少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等待时间和不必要的麻烦。
诉讼离婚: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建议尽早咨询律师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