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拔干部通常包括以下程序:
公布职位
公布需要选拔的职位信息,包括职位名称、职责、资格条件等。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个人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报名,并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
组织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选拔条件。
统一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察应试者的理论知识和实际能力。
竞争上岗还需进行民主测评,以了解群众对其的评价。
组织考察
对通过考试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
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根据考察结果,组织部门提出拟任职人选方案,包括推荐对象、选拔理由等。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将人选方案提交给党委(党组)讨论,集体研究确定最终任职人选。
办理任职手续
将确定的任职人选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包括任职公告、任命书发放等。
公示
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反馈。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公开选拔的公正性、公平性和透明度,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具体程序可能会根据不同的选拔方式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