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支程序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规范性原则
收支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收入管理
销售收入管理:
销售收入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金额和结算方式进行确认。
销售收入应按时入账,不得拖欠、挪用。
销售收入应按月进行汇总,并编制收入报表。
其他收入管理:
其他收入包括投资收益、政府补贴、捐赠收入等。
其他收入的管理应遵循相关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现金收支管理
企业应按规定编制现金收支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现金收支活动。
出纳和会计的工作必须合理分工,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确保帐实相符,及时发现和防止差错、挪用、贪污、盗窃等违法行为。
所有现金收入均应开具收据,即使部分现金收入有相反的付款凭证,也应向付款人开具收据。
所有现金收据必须在同一天记录,并在同一天送交银行。
不得利用银行存款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
所有现金支付必须有原始凭证,由操作员签字。
借款管理规定
出差借款和其他临时借款应按规定办理借款和报销还款手续。
借款销账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日常办公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报销2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企业的收支活动有序进行,防止财务风险,并保障企业的财务安全。建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这些规范,确保其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