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程序法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行政处罚法
有权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未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导致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许可法
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未遵循法定程序。
行政强制法
有权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时,违反法定程序,可能会受到上级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的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行政复议法
复议机关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时,若违反法定程序,可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法院庭审程序
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后,法院不出具收据或当场立案。
收到起诉状后,法院不在七天内做出受理决定或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
立案前,强制要求当事人或代理人签订诉前调解申请书,否则不予立案。
随意认定当事人“下落不明”,剥夺当事人诉讼权利。
这些行为均违反了相应的程序法规定,可能会导致行政行为无效、受到处分或其他法律后果。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程序法规定,确保行政和司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