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摘牌的一般程序如下:
发布挂牌公告
出让人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期为20个自然日。
竞买人申请
意欲参与竞买的申请人须在公告期内向国土资源管理局提出正式申请,并领取相关的挂牌出让文件及说明,同时提交证明其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详细材料以及明确的报价单据,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
资格审查
国土资源管理局将对参与竞买的申请人所递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报价等进行全面审核,最终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者。
签订成交确认书
自审核结果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将共同签署《成交确认书》以确认各方权益。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在《成交确认书》签字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国土资源管理局将进一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缴纳土地价款
竞得人按照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价款之后,国土资源管理局将依法为其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办理土地登记
竞得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如竞买人申请书、竞买人报价单、竞买土地使用权报告表、竞价人登记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等)去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再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按照报价单缴纳地价款后,申请土地登记,领取摘牌的土地的土地证。
取得相关许可证
在拿到土地证前,竞得人还须取得规划局核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契税、耕地占用税。在此期间,可以对土地进行规划设计并上报规划局提前审总平面图,报请主管领导比准。总平面图获批后,还需到发改委办理项目核准并取得《项目投资核准证》。
办理后续手续
在取得相关许可证后,竞得人需要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以便进行后续的施工和开发。
建议:
在土地摘牌过程中,竞买人应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手续和文件的齐全和准确。
由于土地摘牌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建议竞买人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做好充分准备,以确保摘牌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