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督察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督查立项
督查室拟写督查通知单,并通过公文处理软件传递给文字副主任审核。
文字副主任审核后,在文头纸页面办公室审核栏签字,发至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在督查通知单正文填写办公室意见,并在文头纸办公室领导审批栏内签字,发至局领导个人信箱。
局领导阅后在领导审批页面填写意见,并在文头纸页面内签发,发回办公室督查室。
办公室督查室收到局领导签发的督查通知单后,登记、排版、编号并封发至考核单位和承办单位。
领导评价
签发领导收到督查专报后,在领导批示页面领导意见栏内进行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三种评价,并在批示栏内进行批示,最后在文头纸页面进行签发,发回办公室督查室。
考核
办公室收到签发的《督查专报》后,对局领导评价为不满意的,登记编号后及时封发至考核单位和承办单位。
评价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督查专报登记编号后封发至各位局领导、考核单位和承办单位。
此外,对于通过66服务热线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热线负责单位需及时通过公文处理上报市局办公室督查室,由督查室进行督查立项。
建议:
使用现代化的公文处理软件和互联网平台可以提高网上督查的效率和透明度。
公众可以通过政府提供的“互联网+督查”平台,方便地提出建议、反馈、举报或申诉事件,促进政府与民众的互动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