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户口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死亡户口注销
申请人需提供本人以及死者的户口本、死者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向公安机关申报注销,符合条件的,予以注销。
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
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
申请人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失踪人口户口注销
公民失踪超过一年仍查无下落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可以按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
双重户口注销
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按规定及时注销其非法登记的户口。
户籍迁移注销
因户籍迁移需注销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准迁证等相关材料,向公安机关申报注销,符合条件的,予以注销。
建议:
在办理销户口手续时,请确保所有相关证明材料齐全,并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进行申请和办理。
如果涉及到多个亲属或复杂的户口情况,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