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土地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交易双方提出申请
交易当事人需提出转让和受让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转让协议
土地使用证
宗地界址点图
建筑物产权证明
法人资格证明
委托书
身份证明等。
主管部门审查
受理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包括:
是否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是否存在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
权属是否清晰、四邻是否有纠纷等
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承办人应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地价评估
需进行地价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应与转让协议对比,若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建议政府优先购买;若价格过高,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填写转让审批表
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确保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交纳有关税费
根据相关规定交纳土地增值税等税费。
登记编号
审批后,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由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并进行变更登记。
建议: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与专业的土地交易顾问或律师合作,确保所有步骤符合法律法规,避免后期纠纷。
严格按照流程操作,确保每一步都合法合规,以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和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