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评审是一种特殊的贷款程序,用于项目贷款,其特点在于 实行有关业务部门同步评估与审查。具体程序如下:
总行相关业务部门需要分别提出初审、评估、审查和信贷意见。
上述意见将报送给信贷审批中心的信贷审查会议和信贷政策委员会进行审议。
最终,信贷业务需报总行领导进行审批。
这种程序能够确保贷款业务在多个相关部门之间实现同步评估与审查,从而提高贷款决策的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