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启动程序是指 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较一审普通程序简单的审判程序。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特点:
程序简便:
简易程序简化了普通程序中的某些环节,使得审判过程更加高效。
审理迅速:
由于程序简便,案件能够更快地得到审理和判决。
重视调解:
在简易程序中,法院会先行调解,尽量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
简易程序的启动方式主要有两种:
依职权启动:
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在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时,可以依职权适用简易程序。
当事人提出: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双方经法院同意,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应该在开庭前提出,并且不能违反禁止性规定。
综上所述,简易启动程序是一种针对简单民事案件的快速、简便的审判方式,旨在提高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