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派程序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具体改派程序如下:
原单位同意解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申请重新择业
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院就业部门签注意见。
提交相关材料
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就业处。
就业处审核
由就业处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就业处对上述四种材料进行审查、整理,书面报告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办理改派手续
一般办理改派都在所在学校省份的教育厅,一般都在行政服务中心。去之前,在网上重新下一份改派表,上面有详细的内容说明,填好了以后,将原来的报道证带上去改派中新改派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改派程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建议:
改派程序较为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改派过程顺利进行。
改派应在毕业生自第一次派遣离校之日起的2年内进行,逾期一般不予受理,因此应尽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