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巡察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准备工作
设立巡察组意见箱和公开巡察电话。
张贴巡察预告,由巡察组提供。
悬挂动员会会标。
制定巡察年度计划并征求意见。
相关部门结合本系统年度重点工作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巡察办修改后形成巡察年度工作计划初稿。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修改后形成送审稿。
党委会对送审稿进行审批,最后由巡察办发布。
巡察见面会
时间:一般一个小时左右。
主持:由单位主要领导主持。
人员:巡察组人员,领导班子全体人员。
议程:
巡察组长介绍巡察组成员并讲话。
单位主要领导作情况介绍,包括近年或本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执行等情况。
班子成员作表态性发言。
巡察组副组长主持民主测评并作填表说明。
开展巡察
包括集中谈话、分散巡察、问卷调查、受理信访举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获取信息,收集证据制作巡察问题底稿。
巡察报告
撰写巡察报告,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和分析。
巡察反馈
将巡察报告反馈给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巡察移交
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巡察整改
被巡察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给巡察组。
其他事项
在整个巡察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工作的严谨性和保密性。
这些步骤构成了集团巡察的完整流程,旨在确保巡察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