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物品的程序可以根据不同的场景和需求有所不同,但一般而言,可以遵循以下步骤:
物品交付与接收
直接交付:被执行人将执行依据确定的物品直接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并向人民法院出具物品接收证明。如果没有物品接收证明,执行人员应将履行情况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后附卷。
间接交付:被执行人将物品交由人民法院转交给申请执行人或由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接,执行人员应将交付情况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后附卷。
物品管理与记录
物品放置与记录:将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每天收发的记录要及时给账务文员入账,入库物品要定点、定位、上货架,并每天统计领用及收料工作,定期检查及补充安全库存。
核对与盘点:经常核对清点自己所负责的物品,确保账、卡、物三者相符。每天要进行电脑进出单据的查核工作,以及单据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每月月底进行盘点,提供呆滞品或报废品数据,并按相关处理方案处理。
发放流程
原材料发放:
仓库在备料时注意物料外箱上的收货月份标签,依据先进先出原则发放。
备料员根据生产线备料单所标注的料号、库位和需求数量将货物备好,确保材料是已经过IQA部门确认品质后的资材。
备料员监督生产线领料员根据材料内部转移单上标注的实际数量将实际货物清点准确,并由双方签字。
备料员将单据分类发放并存档,完成卡片,文员根据单据录入系统。
耗材备料:
备料员根据出库单所标注的料号和需求数量将货物备出。
备料员监督生产线领料员根据出库单上标注的实际数量将实际货物清点准确,并由双方签字。
备料员将单据分类发放,加减Bincard,文员根据单据录入系统。
领用与审批
领用申请:领用部门或人员提前填写材料领用申请表或电话申报,整理所需材料后填写材料领用单并有领料人签字。
审核与发放:仓管员根据领用单进行发放,确保物品先进先出、近期先出。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入账,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账。
后续管理
物品归还与报废:对于满六个月无人主张权利的财产,公安机关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拍卖或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记录与审计:每天要统计领用及收料工作,定期检查及补充安全库存,确保账、卡、物三者相符,并进行每月月底的盘点工作。
以上是一般性的发放物品程序,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