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考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次会议
介绍双方人员。
介绍评定计划及所采用的方法。
申请社区汇报安全社区创建过程、安全促进计划及项目实施结果。
现场考察
听取现场部门或场所的情况介绍。
查阅安全社区建设档案,重点为事故与伤害发生情况、安全计划、安全促进活动方案和实施效果。
现场人员访谈和问卷调查。
随机抽样评估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环境和其他安全绩效。
汇总分析
在末次会议之前,评定组要对评定结果进行一次汇总分析,以便对申请社区的安全社区建设总体情况作一次总体评价。
末次会议
向申请方报告评定发现。
评价申请方的安全社区建设所取得的成绩,使申请方了解安全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宣布现场评定结论性意见,并提出对评定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
评定过程的控制
评定组长对现场评定的质量控制负全面责任。
要严格按照评定计划中有关日程和时间的安排,无特殊意外不应随便改变评定计划。
应恰当、合理的抽取评定样本,针对最能反映社区安全社区建设绩效的部门和项目进行评定。
判定不符合事实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以评定标准为依据,并与申请方共同确认事实。
申请方的权利和义务
与国家安全社区促进中心协商确定现场评定时间。
对不适宜参加本次评定的人员提出异议,但应有合理的理由。
对现场评定结果有争议时,应与评定组协商,若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方可向国家安全社区促进中心提出申诉或投诉。
按现场评定要求提供评定所需文件和资料。
为现场评定工作组提供评定工作必要的条件。
允许评定人员实施评定时进入相关现场,调阅相关记录和访问有关人员。
申请方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评定组进行评定,以便及时把相关消息进行反馈。
这些步骤确保了现场考评的全面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有助于准确评估被考评对象的实际表现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