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人员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提前申请
正式员工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部门领导提出辞职申请,并填写《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试用期员工需要提前3天提出申请。
申请审批
辞职申请需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后,通知员工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工作交接
员工需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工作。包括工作工具、资料、文件等,并由主管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上签名确认。主管级以上人员离职,应在区域经理监督下办理交接。
财务结算
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需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领取工资和离职证明
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员工工资,并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给员工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归还公司财物
员工需要将单位的财物如电脑、手机、钥匙等交还给单位,并进行相关确认手续。
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交离职手续申请,包括办理社保关系转移、领取工资结算、办理离职证明等相关手续。
离职面谈
用人单位会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的具体离职原因、离职意愿等情况,并进行相关记录。
退还押金
如果员工需要向用人单位缴纳押金,用人单位需要在离职时将押金退还给员工。
转移社保和公积金
离职员工需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的转移手续,具体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办理失业登记
员工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建议员工在离职过程中保持与用人单位的良好沟通,确保所有手续顺利完成。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可以及时与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