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属于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5 00:47:45 手机游戏

检察建议属于 法律监督程序。它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执法、司法机关的违法行为或者重大隐患,以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而向有关机关提出的督促依法履职的建议。

检察建议的程序包括:

提出检察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向本院所办理案件的涉案单位、本级有关主管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审查与回复:

被建议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应当在两个月以内作出相应处理,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如果因情况紧急需要被建议单位尽快处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回复期限。

异议复核:

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提出异议的,检察官应当立即进行复核。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及时对检察建议书作出修改或者撤回检察建议书;异议不成立的,应当报经检察长同意后,向被建议单位说明理由。

法律效力: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一种建议,需经同级人民法院审查才能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再审事由的则启动再审程序,反之,则不予启动再审程序。

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是提出检察建议的必经程序,是保障检察建议准确性的必要手段,是实现法律监督权的措施保障。

通过这些程序,检察建议成为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