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调动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调动申请
医生需要向拟调入单位提交调动申请,并附上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等。
调出单位同意
调出单位(即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动后,需在调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主管部门审核
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需对医生的调动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调动申请表上盖章。
发送商调函
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向州人事局发送商调函,说明调动人员的具体情况。
人事局审批
州人事局接到商调函后,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受理并开具“商调函”。
办理调动手续
人事局核准后,由接收单位向调出单位递交商调函。调出单位同意后,需报当地人事局批准。商调函上需有人事部门和调出单位主管部门的公章。
档案转移
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凭着人社局开具的介绍信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为医生办理工资和编制卡(编制实名使用通知书)。
正式调动
人事局正式发调函调医生的档案,调档案完毕后,医生正式调动到新单位。
入职手续
医生在新单位报道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转移参保、调转人事档案等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医生调动的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单位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和调入单位的人事部门,了解详细的调动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