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审是指上一级或上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再审事由成立,决定由本院对本案再次进行的审理。提审是 再审的一种方式,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的司法解释,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再审事由成立的,一般由本院提审。
具体程序如下:
决定提审 :上一级或上级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认为再审事由成立,决定由本院进行提审。调取案卷和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直接调取原审案卷和材料,并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判。
组成合议庭:
再审案件必须重新组成合议庭,原合议庭的成员不得参加。
适用程序
如果原审裁判是第一审后生效而现在是再审的,适用第一审程序,但审判组织除外(如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合议庭中不得有人民陪审员参加),所作出的裁判可以上诉、抗诉。
如果原审裁判是第二审后生效而现在是提审的,适用第二审程序,所作出的裁判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依法开庭审理,但特定情况下可以不开庭审理,如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案件。
提交新证据:
控辩双方收到再审决定书或抗诉书后,人民法院通知开庭之日前,可以提交新的证据。开庭后,除对原审被告人有利的外,人民法院不再接纳新证据。
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或者受理抗诉书后,原审被告人正在服刑的,人民法院依据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及提押票等文书办理提押。原审被告人不在押,确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并符合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条件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综上所述,提审是二审程序的一种,即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由上级法院亲自审理的程序。提审适用的程序根据原审裁判的审级不同而有所区别,但所作出的裁判均为终审的判决、裁定。